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關于印發《住房和城鄉建設部防災減災與抗震工作2008年總結和2009年工作要點》的通知

 

各省、自治區建設廳,直轄市、計劃單列市建委及有關部門,新疆生產建設兵團建設局:
現將《住房和城鄉建設部防災減災與抗震工作2008年總結和2009年工作要點》印發給你們,請結合實際,認真貫徹執行。各地住房和城鄉建設主管部門要認真貫徹落實科學發展觀,加強機制和制度建設,依法強化監管,切實做好城鄉建設防災減災與抗震各項工作。
中華人民共和國住房和城鄉建設部辦公廳
二〇〇九年二月十七日
住房和城鄉建設部防災減災與抗震工作
2008年總結和2009年工作要點
一、2008年工作總結
2008年,我國自然災害頻發,尤其是年初低溫雨雪冰凍災害和5月12日汶川特大地震災害兩次巨災,給國家和人民帶來巨大損失。我部在黨中央、國務院的堅強領導下,堅決完成各項工作部署,在應急搶險、過渡安置、恢復重建等方面發揮了應有的作用。
(一)不斷加強城鄉建設防災減災各項基礎性工作
一是健全城鄉建設防災減災管理制度。統籌考慮市政公用設施的防災與抗震設防,出臺了《市政公用設施抗災設防管理規定》(住房和城鄉建設部令第1號),對市政公用設施抗災設防管理做出詳細規定。發布了《地震重點監視防御區建設系統抗震防災工作要點》,對各地建設主管部門貫徹落實國家關于地震重點監視防御區抗震工作的總體部署提出了明確的工作要求。印發了《關于加強城市綠地系統建設 提高城市防災避險能力的意見》(建城[2008]171號)對城市綠地系統建設與管理提出防災要求。
二是完善城鄉建設防災減災標準體系。根據汶川地震實際情況,組織修訂并及時發布了《建筑工程抗震設防分類標準》、《建筑抗震設計規范》。組織制定了《鎮(鄉)、村建筑抗震設計規程》,為配合規程的實施還組織編制了《農村民居抗震設計圖集》,規程和圖集綜合考慮了我國農村的實際情況,對砌體結構、木結構、石結構、生土結構等四類傳統民居的關鍵抗震措施提出了明確要求,對農村民居抗震設防起到有力的指導作用。組織編制的《鎮(鄉)、村防災規劃標準》已完成報批稿。
三是支持城鄉建設防災減災科學研究,推動國際合作與交流。成立了城市抗震防災規劃審查專家委員會,對各地編制的城市抗震防災規劃進行技術審查,同時依靠委員會專家力量,指導各地城市抗震防災規劃的編制與實施。2008年10月,我部和中國地震局共同舉辦的第十四屆世界地震工程大會在北京成功召開,推動了中外相關領域專家的交流與合作。
(二)積極指導年初雨雪冰凍災害應對工作
一是緊密結合行業實際,及時提出搶險抗災指導意見。先后下發了《關于進一步做好強降溫降雪天氣應對防范工作的緊急通知》、《建設部關于貫徹落實國務院電視電話會議精神進一步做好建設系統應對大范圍雨雪冰凍災害工作的緊急通知》、《關于做好建設系統雨雪冰凍次生災害防治工作的緊急通知》、《關于加強雨雪冰凍災害地區城市出租汽車管理的緊急通知》、《關于防范雨雪冰凍天氣做好建筑施工安全工作的通知》等文件,對各地應急搶險抗災工作做出具體要求,指導督促各地做好應急搶險抗災工作。
二是加強情況調度與分析,保持信息聯絡暢通。我部成立了由部領導負責的抗擊雨雪冰凍災害工作領導小組和工作小組,建立了24小時值班和帶班制度,春節假期每天也有一名部黨組成員在機關大樓值班。為及時掌握災情,向受災地區下發了《關于建立雨雪冰凍受災地區市政公用事業受災及應對情況報告制度的緊急通知》、《關于上報冰雪災村鎮受災情況的緊急通知》、《關于做好災后恢復重建工作報告的緊急通知》等文件,建立了信息日報制度,并派專人匯總,及時上報國務院煤電油運和搶險指揮中心。
三是深入現場調查研究,及時提出對策建議。我部領導分別帶有關司局負責同志赴江西、貴州、廣西等災區一線慰問搶險救災人員、調查建設系統受災情況、指導各地搶險救災工作,研究保障城市供水、供氣、公交等市政公用行業運行的措施。
四是全力以赴做好搶險抗災重點工作。根據國務院“保交通、保供電、保民生”的總體要求,我部認真分析建設系統受災情況,確定將供水設施恢復和防止民房倒塌作為抗災工作的重點,全力以赴保障人民基本生活需求。在停電地區,通過高位水池重力輸水和運水車送水的方式供水;在管線受損局部停水的地區,設立臨時集中供水點;在水表受損的居民家庭,直接聯管通水。
五是積極指導各地開展災后恢復重建。我部先后下發了《關于做好城鎮市政公用設施災后恢復重建工作的指導意見》、《關于做好損毀倒塌農房災后恢復重建工作的指導意見》、《關于做好建設系統災后恢復重建安全生產工作的通知》、《關于開展房屋建筑和市政公用設施因災受損技術調研的通知》等文件,對城鎮市政公用設施和損毀倒塌農房災后恢復重建等工作做出了具體的部署和安排。
六是組織各方力量,做好對口支援。我部專門召開部長辦公會議,研究對口支援和技術支持工作,要求充分發揮建設部專家組的作用,對抗災、救災、防災工作提供切實有效的技術指導。組織中國城鎮供水排水協會、中國城市燃氣協會、中國城市公共交通協會、中國城市環境衛生協會等單位主動了解災區需求,建立各級協會聯系制度,積極組織對口支援和指導。
(三)積極支持地震災區搶險救災和恢復重建工作
一是迅速成立指揮機構。汶川地震發生后,我部迅速啟動《建設系統破壞性地震應急預案》I級響應,成立了抗震救災工作指揮部,姜偉新部長任指揮長。部機關各司局立即啟動抗震救災應急機制,組織、協調和指導各級建設主管部門、各行業協會和有關企事業單位開展抗震救災工作。
二是組織調運搶險機具設備。在各地住房城鄉建設主管部門和建筑業企業的有力配合下,僅從5月13日到5月27日,就向四川災區調運工程機具設備1716臺,包括挖掘機、推土機、裝載機等大型機具420臺,切割機等機具設備1296臺。除配備機具操作維修和安全防護人員外,還抽調了熟悉建筑物拆除、爆破、建筑安全等專業技能的搶險人員,對搜救被壓埋的群眾、疏通搶修道路以及清理現場廢墟起到了重要作用。
三是支援災區供水供氣保障等市政公用事業。為保障災區應急供水,緊急組織調運應急供水設備和物資,包括大中型移動凈水設備、小型凈水設備、手搖水泵、柴油發電機、二氧化氯消毒設備、飲水消毒片、水袋等,并協調安排日本等國的援助。迅速開展供水管網檢漏搶修,會同有關行業協會組織供水設施應急搶修隊伍。加強供水水質檢測和安全保障,連續發出《關于切實做好地震災區飲用水安全工作的緊急通知》等多個文件,派出三批城鎮供水水質應急保障和檢測隊伍。為保障災區燃氣供應和環衛正常運行,從全國范圍內緊急調運液化氣罐、灶具及環衛設備等。
四是支援災區受損房屋應急評估和鑒定。根據四川省請求,從各高校、科研院所以及江蘇、云南、廈門等省市建設系統抽調了308名建筑結構專家,分批趕赴四川省多個重災市縣,協助當地建設部門開展受損房屋應急評估,對防止房屋再次倒塌傷人,預防次生災害,減輕災區安置壓力,以及受損房屋的加固改造和恢復重建起到重要作用。此外,根據國務院領導批示精神,制定了《學校震損校舍評估標準》,和財政部、教育部、中國地震局聯合開展了震損校舍評估調研,為地震災區中小學校舍加固、重建提供了基礎性依據。與教育部聯合下發了通知,在全國范圍內布置學校校舍抗震安全排查工作。
五是推動過渡安置房援建工作。根據國務院有關部署,我部迅速組織全國26個省(自治區、直轄市、計劃單列市)對口支援四川、甘肅、陜西災區,落實援建任務,督促建設進度。在各相關部門、各援建省市和受災地區的共同努力下,共建設完成過渡安置房68萬余套。在建設高峰期,各省市組織投入現場施工人員超過10萬人,大型機具3000多臺。我部在災區建立了前線工作組,由部領導輪流帶隊,現場指導工作,隨時解決建設中發現的建設數量和結構等問題,保證學校、醫院等安置重點,加強施工質量、安全的監督檢查。為確保過渡安置任務的完成,我部組織制定了《地震災區過渡安置房建設技術導則》等,指導過渡安置房的建設、使用與管理,并與財政部、民政部、國家發改委、國土資源部、交通運輸部、鐵道部、公安部、國資委等部委以及中石油、中石化等企業建立了快速溝通協商機制,商請有關部門安排專項資金、研究安置政策、保障原材料供應、協調建設用地等,同時采取開設專列、設置專用通道、免收過路費等措施保障運輸,努力克服了資金不足、原材料價格上漲、供應緊缺、運輸困難、燃料不足等突出問題。
六是加強對災區恢復重建的技術支持和指導。我部根據國務院的統一部署,組織技術力量第一時間趕赴災區現場,在實地調查的基礎上,認真編制災后重建規劃,完成了城鎮體系規劃、農村建設規劃、城鄉住房建設規劃、市政公用基礎設施和風景名勝區恢復重建專項規劃、災后重建建筑節能規劃等。認真研究災后城鎮居民住房相關政策,會同財政部、國家發展改革委、民政部、國土資源部、人民銀行、稅務總局等部門,研究災區城鎮住房重建政策,組織專家開展災后損毀房屋權屬相關課題研究。發布《關于加快汶川地震災區受損城市道路橋梁隱患處置工作的通知》,組織橋梁專家前往災區現場指導城市道路橋梁應急檢測評估處置工作。根據房屋震損情況分析,及時修訂了《建筑抗震設計規范》和《建筑工程抗震設防分類標準》,其中將學校校舍等人員密集的公共建筑提高到重點設防類。緊急組織制定并發布了《地震災后建筑鑒定與加固技術指南》,組織出版了《災后重建房屋建筑標準規范匯編》、《災后重建市政工程標準規范匯編》、《災后重建規劃相關建設標準匯編》等12套有關標準共7600冊,免費送給災區。以上工作對全面謀劃災后重建工作起到了基礎性和指導性作用。
七是加強對災后農民自建房的技術指導。印發了《汶川地震災后農房恢復重建技術導則(試行)》,派出6批專家赴甘肅隴南,對災后重建農房的選址、選圖、選用建筑材料以及抗震設防等進行現場指導和幫助。組織有關單位編制了《農村民宅抗震構造詳圖》、《汶川地震災后重建農民自建房設計圖集》和《農村抗震節能住宅建設實用指南》,免費向災區農民發放。在甘肅和陜西兩省受災最嚴重的6個縣和11個村開展了農民自建房屋過冬房示范項目。大規模組織開展了農村建筑工匠培訓工作,全面提高農民自建房質量安全狀況。
八是加強對地震災區建筑垃圾再生利用的技術指導。及時組織國內行業專家和企業,召開建筑垃圾再生利用研討會,深入災區開展調研,完成了地震災區建筑垃圾再生利用調研報告,提出了建筑垃圾再生利用政策建議。編制了《地震災區建筑垃圾處理技術導則》(試行),指導災區在處理大量建筑垃圾的同時,推進了垃圾的再生利用工作。組織出版了《地震災后建筑修復加固與重建技術手冊》,免費贈送給災區。
九是支持西藏當雄地震災區恢復重建。為落實胡錦濤總書記關于西藏當雄地震恢復重建工作要借鑒新疆經驗的批示精神,組織新疆建設廳和中國建筑科學研究院赴西藏災區開展指導、調研工作,為災區恢復重建工作從管理機制、技術措施等各個方面提出了科學的建議。
二、2009年工作計劃
2009年,要繼續認真貫徹落實科學發展觀,按照國務院的工作部署,不斷加強法制,完善標準,加快體制、機制、管理和技術創新,認真總結2008年抗擊兩次巨災的經驗,扎實推進城鄉建設防災減災規劃的編制與實施,進一步提高城鄉建設防災減災能力。
(一)強化抗震防災工作法規和制度建設
結合修訂后的《防震減災法》,加大對《房屋建筑工程抗震設防管理規定》、《市政公用設施抗災設防管理規定》的宣傳、貫徹力度,加強監督,確保各項要求落到實處。同時,開展《建設工程抗御地震災害管理條例》的研究起草工作,研究城鄉建設快速發展的新形勢下加強工程抗震管理的相關制度。加強對城鄉建設防災減災規劃的研究。建立城鄉建設抗震設防部際協商機制。
(二)推進城市防災規劃編制和實施
指導各地結合《城鄉規劃法》的實施和新一輪城市總體規劃的修編,推動城市抗震防災規劃的編制工作。指導有關協會、學會開展《城市抗震防災規劃標準》培訓,提高各地編制城市抗震防災規劃的水平。按照《城市抗震防災規劃管理規定》(建設部令第117號)的要求,強化城市抗震防災規劃的技術審查和實施工作。鼓勵有條件的地區開展城市綜合防災規劃編制與實施。
(三)進一步完善城鄉建設防災減災標準體系
支持各規范修訂組做好《建筑抗震設計規范》、《建筑抗震鑒定標準》及《建筑抗震加固技術規程》等三個主要建筑抗震標準的全面修訂工作,年底完成報批稿。組織編制《城市防災避難場所設計規范》和《城鎮綜合防災規劃標準》。
(四)繼續強化新建工程的抗震設防監管
認真貫徹《房屋建筑工程抗震設防管理規定》、《市政公用設施抗災設防管理規定》和《超限高層建筑工程抗震設防管理規定》等規章,依法履行監督管理職責。在今年計劃開展的全國工程質量安全檢查中,將工程抗震設防質量作為專項檢查內容。加強對超限工程抗震設防的監督管理,加大政策宣傳力度。開展全國超限高層建筑工程抗震設防審查委員會換屆工作。
(五)推進農村防災減災能力建設
結合《城鄉規劃法》的實施,推進鎮、鄉、村莊防災規劃工作,加強村一級應急避難場所建設。加強對農村民居抗災設防的政策引導和技術指導,支持各地因地制宜開展農村民居抗震新技術、新材料研究與應用,加強對村鎮建筑工匠的技術培訓。擴大農村危房改造試點工程,進一步提高農村抗震、抗臺風等防災減災能力。
(六)加強重點領域重點環節的防災應對工作
推動建筑施工現場臨時建筑物安全技術規程和建筑施工現場氣象災害應急預案的編制工作。鼓勵有條件的風景名勝區制定《風景區山洪災害防御應急預案》。制定并出臺《建設系統防御臺風暴雨災害應急預案》。發布市政公用設施工程抗震設防專項論證專家庫,組織制定城市軌道交通、城鎮橋梁、燃氣熱力設施和供排水設施抗震專項論證技術要點,推動地方建立重大市政公用設施專項論證制度,加強市政公用設施抗災設防質量監管。
(七)指導和支持地震災區做好恢復重建工作
加強恢復重建工程質量安全監管,指導、協助災區和對口援建省市建設主管部門加強管理,及時總結恢復重建過程中好的經驗和做法,確保災區恢復重建工程質量安全。加大恢復重建技術支持力度,組織開展汶川地震震害經驗總結和相關科學研究,為災區恢復重建提供科學依據。
(八)支持工程抗震科學研究和國際交流
完善專家咨詢機制,召開“城市建設防災減災專家委員會”全體會議。支持“中美日建筑結構抗震減災合作研討會”、“第四屆全國防震減災工程學術研討會”、“地震工程與減輕地震災害研討會”等學術會議,促進工程抗震科學研究,為各項工作提供科技支撐。繼續做好中美地震工程與減輕地震災害科技合作協調工作,支持和推進國內外學者的交流合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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